1)第124章 积劳成疾_陛下曾经嫁过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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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陛下曾经嫁过我!

  转眼便是五月初一,又一次的大朝会。

  大朝会的既定项目——六部及其下属衙门的政务汇报结束之后,大朝会便迎来了唇枪舌剑的吵架时间。

  这样的吵架对戚云恒来说是必不可少的,乃是他窥视暗流、平衡政局的重要渠道。

  但欧阳最烦的就是这段时间,想打个瞌睡都不得安生。

  尤其像今日这般,总有人想把他也拉下水,与他们“和光同尘”——拉他一起吵。

  秦国公府私藏禁物一事因证据确凿,再加上戚云恒雷厉风行,虽未直接定罪,但在秦国公宋时归京之前也没了多少置喙的余地。于是,精力过剩的官员们便把目标对准了欧阳,对他强闯秦国公府一事,以及欧菁摔伤秦国公夫人一事,大肆弹劾。

  因闹腾的人有些多,即便是欧阳向来不喜与人做口舌之争,也忍不住痒了手,想要让这些家伙知晓一下,和绝对的暴力相比,以口舌杀人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些,也太不保险了些。

  暴力确实不能解决一切,但绝对可以解决一个人,而且是任何人。

  当一个又一个的人,乃至千千万万的人,全都被暴力解决掉之后,因他们而导致的问题,自然也就不成问题。

  但可惜的是,欧阳还没想好先拿哪个开刀,有人便很不自觉地跳了出来,自作主张替他挡下了那些口水。

  刑部尚书,朱边。

  或许不是自作主张,而是戚云恒早有的安排。

  毕竟,戚云恒早就承诺过,只要欧阳收拾了秦国公府,他就给欧阳擦[屁]股。

  朱边没为欧阳脱罪免责,但却巧舌如簧地将欧阳与欧菁的行为归入到民事纷争的范畴,然后以“民不举,官不究”为基调,让弹劾欧阳之人先把苦主找出来——根据习俗,言官可以风闻奏事;但根据律法,刑部下属的官员却不能以风闻立案,更不能以想当然、莫须有这样的理由断案。

  若是苦主不出面,此事便不能立案候审,九千岁也自然不存在任何罪责,更不需要拿到朝堂上争吵,浪费皇帝陛下和诸位朝臣的宝贵时间。

  “难道你娘和你媳妇吵架,你也要写个奏本,请陛下定夺?!”朱边一锤定音,把最后一个想要和他辩驳的言官也给喷没了声音。

  欧阳冷眼旁观,置身事外,倒像个与此事毫不相干之人。

  没办法,以欧阳的性格和阅历,实在没法对朱边此举生出半点感动,只觉得他多管闲事,妨碍了自己亲自揍人的乐趣,更给自己制造了隐患,为下一次乃至下下次的弹劾埋下伏笔。

  辩论,实在是一项毫无意义的行为。

  这世上最难的两件事,一件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放入自己口袋,另一件便是把自己脑袋里的想法塞进别人的脑袋。

  辩论可以让对手哑口无言,却无法让对手改变观点。

  更主要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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